10. 深化计量惠民工程。加大计量惠民力度,创新计量惠民举措,注重计量惠民实效,面向农村、社区、校区,为广大市民提供血压计等生活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校准和修理服务,继续做好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中心城区医疗机构、敬老院和村卫生室血压计的免费检定工作。
三、深化能源计量工作,提升服务节能实效
11. 大力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研究和筹建。进一步深化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上海)的调研和筹建工作,积极与节能减排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按照数据即时准确、包容性强等原则,完善技术可行性方案、标准体系、政策文件等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申报程序。
12. 加大能源计量检查和人员培训力度。根据总局即将发布的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和市局能源计量执法课题研究成果,有效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数据应用的专项检查和评估;发挥技术机构和专家库作用,按照“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证书”要求,组织区县局和中介机构继续做好企业能源计量人员岗位培训,帮助用能单位落实各项能源计量法制要求,取得节能降耗实效。
13. 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示范创建。积极争取节能部门和区、县政府支持,开展配套奖励机制研究,进一步加大能源计量示范培育和创建力度,宣传示范单位的创建成果,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14. 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依据总局工作部署和本市实际,继续组织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能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检查,重点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国标要求。
四、优化计量审批流程,提高法制监管效率
15. 优化计量行政审批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试点和完善计量行政审批“一办到底”,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批标准、减少审批风险。规范计量技术机构评审工作,建立现场评审、报告审查、监督检查人员相分离的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局委托市计量协会开展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现场考核,规范许可现场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
16.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型式评价工作。发挥型式评价机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型式评价流程,提高型式评价效率。建立型式评价质量反馈制度,汇总、分析企业对型式评价过程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型式评价质量。继续对1~2类重点产品关键零部件进行型式固化,加强计量技术规范更新对型式影响的评估,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