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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技术基础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推进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季晓烨(市质量技监局 副局长)

  副组长:张 岚(市发展改革委 副总经济师)

  成 员:戚玉箐(市质量技监局科技信息处处长)

  张 方(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副处长)

  王 鼐(市发展改革委高新技术处副处长)

  刘 军(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陈海鹏(市科委发展计划处副处长)

  徐志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副处长)

  陈峥嵘(市农委市场处处长)

  杨春林(市环保局科技标准处处长)

  陈国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陶 峰(市检测中心副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部门的负责人自动更替。

  2.《规划》实施责任单位

  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明确本单位规划实施的责任部门,编制本单位的《规划》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建设实施计划,配合《规划》推进领导小组对本单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规划》实施的年度情况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和报送工作,推进相关重大专项的建设。

  三、工作内容

  《规划》确定的重大专项建设、重要举措保障等工作的分工情况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为切实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成员单位应按分工,落实责任部门,组织制订本单位《规划》实施方案,推进规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单位《规划》实施方案须报《规划》推进领导小组。

  2.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跟踪检查

  根据《规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调整或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具体要求:(1)每年12月,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规划》实施年度情况进行总结,向推进领导小组报送年度情况报告:(2)各成员单位配合领导小组进行《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检查评估,按时报送中期检查报告;(3)“十二五”末,各成员单位向推进领导小组报送单位《规划》实施总结报告。

  3.增强全局观念,密切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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