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季晓烨(市质量技监局 副局长)
副组长:张 岚(市发展改革委 副总经济师)
成 员:戚玉箐(市质量技监局科技信息处处长)
张 方(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副处长)
王 鼐(市发展改革委高新技术处副处长)
刘 军(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陈海鹏(市科委发展计划处副处长)
徐志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副处长)
陈峥嵘(市农委市场处处长)
杨春林(市环保局科技标准处处长)
陈国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陶 峰(市检测中心副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部门的负责人自动更替。
2.《规划》实施责任单位
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明确本单位规划实施的责任部门,编制本单位的《规划》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建设实施计划,配合《规划》推进领导小组对本单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规划》实施的年度情况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和报送工作,推进相关重大专项的建设。
三、工作内容
《规划》确定的重大专项建设、重要举措保障等工作的分工情况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为切实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成员单位应按分工,落实责任部门,组织制订本单位《规划》实施方案,推进规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单位《规划》实施方案须报《规划》推进领导小组。
2.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跟踪检查
根据《规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调整或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具体要求:(1)每年12月,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规划》实施年度情况进行总结,向推进领导小组报送年度情况报告:(2)各成员单位配合领导小组进行《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检查评估,按时报送中期检查报告;(3)“十二五”末,各成员单位向推进领导小组报送单位《规划》实施总结报告。
3.增强全局观念,密切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