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要求
(一)严格项目前期行政审批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审批条件、审批流程、环节以及其他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修工程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所提交申请材料、审批条件等进行审查,并从制度上着手杜绝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强化源头控制。
(二)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继续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平安工地”建设标准化和“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常态化为主线,健全安全质量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行业安全质量监管防范机制。完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监理和安全监督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动态管理,继续开展“送平安进工地”系列主题活动。认真做好本市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负责人和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在监水运工程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质量安全法规、规范宣贯培训工作。
(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人才培养,不断增强参建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创新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将保障和提高工程安全质量变成自觉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力度,尤其要做好新进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全面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
(四)提升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积极参与“平安工地”、“水运优质工程”、“重大工程立功竞赛”等创建活动和“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等专项活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强化工程监理在安全质量控制中的关键作用,切实落实监理责任,加大对安全质量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
(五)加强行业监管和现场执法力度。始终把对事故的“零容忍”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核心理念,紧紧抓住“三个合理”(合理标价、合理工期和合理标段)和“三个关键人”(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切实加大工程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质量事故和问题,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强化“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巡查、督查和稽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