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采编工作,建立合理的评价标准,提高采编质量和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各级领导提供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主要包括:
(一)上级领导出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大活动的情况及重要讲话;
(二)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贯彻上级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执行上级机关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三)上级机关交办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本单位重要工作决策部署及自身建设方面需要上级机关了解掌握的情况;
(五)本单位推广的重要工作经验;
(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故、社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
(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重大监管措施、开展重大监管活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向上级反映的重要情况。
三、省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采编及考评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国家局,以及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市州局的政务信息联系工作;
(二)收集、筛选、整理、上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各类动态的政务信息;
(三)开展信息调研,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四)每月通报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局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通报内容包括采用信息的数量和计分,每年底或次年初通报全年信息采用情况(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五)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局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排名考评,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根据考评情况,对上一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评比表彰。
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主要在以下载体采用:
(一)省局办公室负责向省委、省政府编报重要信息;
(二)省局办公室负责向国家局编报重要信息,有价值的信息可编报国家局网站、中国食品药品网、《中国医药报》等载体;
(四)省局办公室将有价值的信息在省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简报》、《一周工作动态》上编发,供省领导、局领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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