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
(沪安监管职安〔2012〕45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陆续出现箱包制造和制鞋业从业人员群体性的职业中毒事件。其中以2011年年底广州报告的1,2-二氯乙烷中毒事件最为突出,自2011年12月底至2012年3月初,广州的白云、荔湾两个区的箱包皮具生产企业共发生39例中毒,其中4例因医治无效死亡。在此之前河北、浙江、北京也曾发生过箱包制造企业苯中毒致人死亡、正己烷群体性中毒等事件。从本市范围来看,根据市局对两年以来的慢性职业中毒报告病例统计分析,苯中毒已经和尘肺、噪声聋成为本市三大类多发职业病。苯中毒报告病例的数量上升趋势明显,2010年本市共报告苯中毒病例10例,2011年苯中毒报告病例上升到43例,中毒的作业人员中年龄最小的仅为22岁,接触时间最短的不到一年。报告的病例来源主要是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

  为改善本市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职业危害现状,遏制慢性职业中毒病例数量快速上升的势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总健〔2011〕132号)的要求,现决定对全市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职业危害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专项治理要围绕“五个结合”来开展,即:专项治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相结合;专项治理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相结合;专项治理与将来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相结合;专项治理与制定行业职业危害防治标准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治理要切实落实本市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的职业危害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使急、慢性中毒事故明显下降,杜绝严重社会影响的职业危害事故(事件)的发生。通过治理,研究制定箱包制造和制鞋企业职业卫生防控管理标准,并为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打下坚实基础。具体要做到“五个明显提高”: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认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明显提高;三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率有明显提高;四是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和合格率有明显提高;五是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条件有明显提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