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质技监法〔2012〕213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2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2012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国家质检总局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形成“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弘扬“务实、责任、高效、廉洁”的质监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上海法治质监”为主题,继续提升局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施检水平,继续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为城市安全运行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现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法宣办关于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2012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突出重点,加强上海法治质监建设
(一)围绕重点内容重点领域开展宣传培训。要根据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民主法治建设成果的新精神新要求,组织开展《
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
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等新法律法规规章的专题培训活动。特别要结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实际,对实施《
行政强制法》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要继续深化对涉及食品生产、特种设备和重点产品质量等三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加强对《
食品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通过内容对比、分析、点评,深刻领会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准确、有效地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要继续开展行政基本法的教育培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