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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4.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工作
  系统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强化监管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各专业技术机构的合作交流,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深入研究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管对策措施。
  5.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
  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各类风险因素为重点,组织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项目产生机制,拓展监测覆盖面,提高风险监测有效性;与本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制定并落实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进一步完善监测后处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监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6.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全局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加现场快速检验等应急处置装备投入,提高全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坚持从严监管,提高全行业质量安全水平
  7.严格实施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审批,对质量保证能力达不到准入条件要求企业的一律不予许可;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限;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作部署,对新纳入生产许可范围的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做好新版许可审查通则、细则以及有关政策的宣贯工作。
  8.强化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检,提高抽检产品品种覆盖面,指导和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对现场检查和抽查、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回访、复查验证整改效果,保证各项监管工作有记录、可追查。
  9.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
  严格按照《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本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准入、监管政策制度的宣贯,督促已纳入小作坊品种目录产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尽快申请小作坊准许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品种目录的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要求改善生产条件,限期内未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要求的不再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10.加强回收食品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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