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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12〕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2〕8号)于2月27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鉴于该办法已包含《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试行)(沪质技监管〔2002〕223号)的有关内容,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试行)(沪质技监管〔2002〕223号)即行废止,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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