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合肥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合政秘〔201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106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公示,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通过,决定授予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首届“合肥市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推动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为提升全市质量管理水平作出新贡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注重典型培育和示范带动,进一步推动质量兴市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追求质量进步;坚持以质取胜,创新质量管理;坚持追求卓越,赶超先进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