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邮政管理局转发国家6部局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川食药监市〔2012〕19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邮政局的《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2]14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请各部门按照《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
请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见附件2)于2012年11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各自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食药监稽[2012]14号(略)
2.各有关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
各有关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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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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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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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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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铁通集团四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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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川省邮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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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川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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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成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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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川圆通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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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川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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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成都西部中通速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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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成都庆韵速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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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成都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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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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