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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市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


  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的发放程序及相关规定,参照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或生活补助的发放程序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所需填写的相关审批表,相应改为填写《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审批表》(见附件三)或《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审批表》(见附件四)。

  五、经费来源

  发放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所需经费,以及发放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补助和生活补助的所需经费,均列入各区县政府的财政预算。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一:
  上海市  区(县)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入伍年月

 

退役年月

 

服役年限

 

部队职务

 

部队名称

 

对象类别

 

发放金额

 

家庭住址

 

本 人 意 见

      

本人签字:        日期:

 

安置

部门

意见

 

    

    

 

      (盖章)

日期

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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