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规划实施
1.本规划由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
2.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提出年度实施方案,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在建立政府青年事务机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本市政府青年事务管理新机制和新模式。
4.逐步加大对青少年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促进青少年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
(二)监测评估
1.由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开展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在监测过程中,逐步建立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2.完善青少年发展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政府统计序列,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3.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每年的监测评估报告,定期编撰上海青少年发展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部分指标和名词解释
附件
部分指标和名词解释
一、部分指标解释
(一)青少年心理健康评定:由自测健康评定量表(SRHMS)测定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总得分。
(二)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每万人):反映中小学生由外部作用导致死亡的情况。
(三)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反映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新增劳动力”是指16到35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人口。
(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反映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即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数与高中学龄人口数的比重。
(五)青年创业活动率:指每100名16-35周岁的青年中,参与创业活动的比例,以此直观反映本市青年自主创业情况。
(六)每万名未成年人中犯罪人数:反映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即每一万名未成年人中由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罪犯人数。
(七)来沪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反映当年来沪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即当年由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罪犯人数中来沪未成年罪犯人数所占比重。
(八)注册的青少年社会组织数:反映经合法登记的、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总体发展水平。
(九)每10万青少年配备的注册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数:反映专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发展状况;“注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是指在上海市社工协会注册、获得国家或地方资格认定、全职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会工作者。
二、部分名词解释
(一)社区青少年:16-25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未能进一步就学或就业的青少年。
(二)罪错青少年:有刑事犯罪行为、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三)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由共青团中央发起,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团委实施的项目,旨在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青春红丝带:由团市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共同实施的工作项目,旨在通过开展一系列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防范艾滋病的意识,帮助他们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守护花季:由团市委实施的以女性青少年为对象的工作项目。该项目以中职学校为主要阵地,探索通过讲座、体验式培训、心理辅导活动课、同伴辅导、个别咨询、社会援助等方式,开展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和性健康教育。
(六)阳光下展翅:由市慈善基金会、团市委和市教委共同推出的社会公益项目,专门针对具有上海户籍、年龄为16-25周岁、初中学历、家庭经济困难、身体健康的无业或失业青年开展学历、技能培训。
(七)共享阳光:市慈善基金会和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共同主办的社会公益项目,针对非上海户籍的青年开展学历、技能培训。
(八)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由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卫党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共同举办,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系列讲座,帮助外来务工青年更好地自主创业。
(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市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十)保护母亲河:由团市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上海青基会等单位共同实施,以保护上海的母亲河--黄浦江、苏州河以及中小河道的生态环境,参与上海绿化建设为重点的工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