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无法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先行受理,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
17、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内部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工作。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采取书面方式审理;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平衡利益,公正作出裁决。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做到同类案件裁决结果基本一致,同一法律法规适用意见基本一致。加大办案的和解、调解力度,做到“每案必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每案都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积极开展以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竞赛活动。
18、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等监督机制,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加大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制发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督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善后工作。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强化个案监督指导,发现问题责令及时纠正。
六、以强化依法行政考核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推动水平
19、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在总结去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调整优化考核流程,公平公正确定考核结果,把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体系。3月底前,制定出台《娄底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1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20、统筹规划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出台《娄底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
21、加强对典型示范单位的指导。加强对市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的督促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确保示范单位在贯彻落实《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推进依法行政上有新的实质性进展。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要建立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引导市内外新闻媒体更多地关注和报道娄底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树立娄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