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益发〔2010〕4号)
市直机关各单位:
《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0年3月29日
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湘发〔2009〕1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委〔2010〕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影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2.坚持积极稳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迈出较大步伐,又要在保持政府机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震动,平稳推进机构改革。
3.坚持城乡统筹。强化城乡行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完善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前各方面的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和承受程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在实践和深化改革中补充完善。
5.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机构改革纪律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确保改革后不突破中央规定的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逐步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