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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管理的通知


  备案时间为每周四下午。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培训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备案计划组织培训,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将加强监督检查,抽调力量组成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单位举办的培训班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不能享受资金支持,以防止弄虚作假。同时,各单位开班前不进行备案、培训班结束后不报送培训结果的,视同没有开班,培训结果也不认可。

  希望各单位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和本《通知》精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培训质量,严防弄虚作假,维护好家政服务人员和各单位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附表:
  1、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班开班备案表

  2、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3、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资料情况表

  4、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合格学员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表1:
  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班开班备案表

培训机构(企业)名称

 

理论知识授课地点

 

专业技能

授课地点

 

联系人

 

授课专业

 

联系电话

 

开班时间

 

结课时间

 

考核时间

 

总学时

 

学员人数

 

其中:理论知识学时:     专业技能培训学时:

授课教师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职或兼职

    
    
    
    

 

主要课程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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