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时间为每周四下午。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培训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备案计划组织培训,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将加强监督检查,抽调力量组成工作组,不定期对各单位举办的培训班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不能享受资金支持,以防止弄虚作假。同时,各单位开班前不进行备案、培训班结束后不报送培训结果的,视同没有开班,培训结果也不认可。
希望各单位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和本《通知》精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培训质量,严防弄虚作假,维护好家政服务人员和各单位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附表:
1、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班开班备案表
2、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班学员情况登记表
3、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资料情况表
4、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合格学员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表1:
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班开班备案表
培训机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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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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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能
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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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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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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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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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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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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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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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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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理论知识学时: 专业技能培训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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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专职或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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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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