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高标准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任务,做好第一批、第二批学校项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组织第三批项目学校的遴选、评审和申报工作。
  全面启动“十二五”职业教育投资规划,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年内组织开展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确定建设内容和任务,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精心筹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今年我市将承办第5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本次技能大赛在改革大赛机制,完善大赛制度,创新大赛模式,提升大赛开放度、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各承担比赛赛项任务的区县和中职学校,要在组委会和执委会的领导下,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进一步提升办赛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承办大赛为契机,加大宣传展示力度,扩大学校的影响。
  做好相关中职学校积极支持我市参赛代表队的工作,保证指导教师有较充裕的时间指导选手训练,保证为代表队训练提供场地、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争取在大赛中取得更好成绩。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努力形成具有就业导向的课程和教材体系。加快“双证书”一体化教学改革。健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年内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继续进行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系统化培养的试验,在2011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规模。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进一步调整专业布局结构,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年内评选一批示范、特色专业。
  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教育,扩大办学规模
  继续推进与中西部地区职业学校的合作办学,鼓励学校开展面向中西部和农村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农民工及其子女、在职职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坚持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举,大规模开展社会培训工作。依照人社部门组织开发“技能培训包”要求,整合课程资源,积极参与企业职工培训、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使开展社会培训人次数超过学历教育人数。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