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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8年我市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以来,各区县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体育考试改革,推动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学生的体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贯彻《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认真做好2012年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是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克服社会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的重智育、轻体育的错误倾向,引导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学校体育、关注学生体质健康,不断提高学生的全面身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体育考试的意义在于发挥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鼓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而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而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二、重要原则与思路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升学统一体育测试制度与体育课教学、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机结合,形成联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化过程管理和标准化测评有机结合,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建立科学完善的免试、免考制度,利用现代的先进测试仪器,提升统测标准,保证评价客观,操作规范,考试安全。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考试评价制度,发挥其导向作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科学设置升学体育考试科目、内容和方法,不断增强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确保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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