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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教委〔2012〕10号)


各区县教育局: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下发以来,我市学校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学生体质状况不断改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逐年回升。连续三年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对增强青少年体质,增强广大学生参加阳光体育、体质达标、课外体育活动锻炼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都发挥了极重要的导向作用。

  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在总结过去三年体育考试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区县教育局要发挥政府部门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行政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主动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将有关单位和学校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上来;要努力提高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为导向、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和体育教学改革的主动意识。

  各区县中招办负责组织本区县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的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本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对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

  二、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宣传力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地做好教师、家长、考生的宣教工作,要使他们全面领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目的、意义,了解参加体育锻炼对改善青少年体质状况的成效;要引导考生正确认识和对待体育考试,指导他们掌握规则要求和正规的考试方法,充分做好考前准备,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设立并公开本区县专门的体育考试咨询电话,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过程中家长和考生的舆情动态,遇有涉及安全稳定的情况各区县教育局要正确引导、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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