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周期积极承办奥运或全运项目全国及以上体育赛事10次,并有1个单位获得全国最佳或优秀赛区;每年承办计划性省级竞技体育类赛6次,并有2个单位获得省最佳或优秀赛区。
3、人才效益
(1)四年内有20人(不重复累计)参加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向上一级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60人以上(指试训、转正运动员)。
(2)本市输送的运动员在本周期内参加奥运会获前八名,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前三名,亚运会、全运会获金牌。(加分项目)
4、运动员文化学习和退役安置
(1)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2)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管理和平台建设。
(3)加强运动员职业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4)结合实际,积极为退役运动员创业就业提供政策支持。每年组织安置省级退役运动员1名以上。
(六)体育产业指标(150分)
1、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及其相应的促进政策,加快健身娱乐、竞赛表演和体育消费品、体育中介等行业发展,不断活跃各类职业体育俱乐部赛事。
2、当地政府设有体育产业专项引导或补助资金每年超过500万以上,体育部门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主抓体育产业工作,能有效为体育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3、加大对体育企业的扶持和帮助,形成当地的体育产业发展特色。体育制造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少于20家或者有一个年产值2亿元以上的体育产业制造集群,体育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家以上。
4、大力引进、举办高水准的国际、国内商业性体育比赛,每年市本级和所属县(市、区)举办5次以上国际、国内(国家和省级)商业性体育赛事。
5、拓展体育彩票业,依法规范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加强体育彩票与体育活动的紧密结合,促进体彩销售不断上新台阶,销售业绩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体育彩票业的健康发展。
6、重视体育产业统计工作,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体育产业统计任务;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当地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0.8%以上。
7、加强体育产业的行业协会建设,拥有体育产业联合会等体育产业协会,协会有专人负责,能实质性地开展工作;体育服务业吸纳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千分之一以上。
8、建立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研与国际交流的平台,开发体育旅游特色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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