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食药监安〔2012〕1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2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2年药品安监工作要点
一、以实施新版药品GMP为契机,严格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一)成立新版GMP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指导,统一思想,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新版药品GMP的实施。
(二)开展GMP认证计划调查摸底工作,逐一摸清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计划,形成调查摸底总结报告以及下一步贯彻实施意见,4月15日前上报当地市州人民政府并抄报省局。积极引导优势企业通过GMP认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加强药品GMP监督管理水平建设,完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内部工作机制,组织对新版GMP认证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建立和完善检查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全力提升检查员能力和水平。
(四)做好新版药品GMP的舆论宣传工作,9月1日继续开展“药”定自律、“品”树诚信的宣传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对实施新版药品GMP企业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以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为重点,强化药品安全监督检查。
(五)加强基本药物相关政策的调研。对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有关市州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
(六)创新监管手段,全面落实有问题药品生产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情况备案制度,构建飞行检查过程中的联动机制,建立药品生产监管平台系统,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七)结合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尝试运用质量风险管理概念,对监管对象的风险高低进行评估,增加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与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