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2012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二、强化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导向,加快组织实施成果转化工程和重大专项
  1.改革科研与人才评价体系。坚持走“让企业家、产业界出题,由科技人员与科研机构破解”的创新之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发展,引导高校院所转变科研与人才评价导向,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导向,坚持科研面向市场、面向应用,按照市场需求来组织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中介组织、金融机构建设以产权和利益为纽带的多形式产学研合作载体,引导大学与科研机构直接进驻企业或企业集团,促进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的有机衔接,实现“创新与产业化”的一体化。(责任人:王宏理、曹新安,牵头单位:成果处、人事处,配合单位:各有关处室)
  2.大力实施“十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落实激励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措施,集聚科技资源,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围绕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在节能减排、科技服务民生等方面,筛选一批有较好研究基础、预期能取得明显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加快实施“十县百万亩竹产业增效工程”、“十县五十万亩茶产业升级工程”和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等转化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连片推广应用。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科技中介机构、行业协会、重大创新平台、战略联盟、创新团队、专家服务组作用,培养成果转化专业人才、促进成果转化。(责任人:王宏理、寿剑刚、邱飞章、丁康生,牵头单位:成果处、计划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3.加快组织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组织编写年度实施方案,研究提出专项技术发展报告、掌握专项核心技术发展方向,凝练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强项目主动设计,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和关键、共性技术,以科技的重点跨越带动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各市县围绕经济转型升级需求,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和参与承担重大科技专项。(责任人:寿剑刚、邱飞章、丁康生,牵头单位:计划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三、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1.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深入贯彻全省高新园区提升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出台《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开展高新园区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规范高新园区设立和争取国家高新区的申报程序。借鉴宁波高新区做法,规划建设一批创新基地和研发园。继续发挥杭州、宁波、绍兴3个国家高新区带动和辐射作用,努力形成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积极支持温州、衢州、嘉兴、金华、德清等省级高新园区升格国家级高新区。在省级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强县(市、区)布局建设若干家省级高新园区,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逐步发展为高新区,努力把高新园区建设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高端人才集聚基地、先进服务业集聚基地、科研机构集聚基地、科技人员创业基地。(责任人:邱飞章,牵头单位:高新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