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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千人计划”江宁先进基地区的意见


  (五)实施环境机制提升工程

  优化服务环境,建立“一站式+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实施“创业导师+创业管家”计划,为 100 家初创型科技企业配备专职创业管家。在江宁海归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专区,提供专业化全过程服务,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优化安居环境,加快人才公寓建设,配套兴建商贸中心、文化休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形成高品质人才社区。高水准建设集创业交流培训、创投商务活动等于一体的中国(汤山)“千人计划”专家交流活动中心,打造集聚海外人才的国际化平台。优化机制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切实维护人才在知识产权、科技研发、兼职流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机制,实施一系列特殊的科研、创业、产业发展、人才管理与服务政策,创建与具有地区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创新创业机制,大力营造“非禁即可、非限即许”和“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创业创新文化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以江宁区委、区政府为主体,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委、市人社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国家“千人计划”江宁先进基地区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宁区,具体负责基地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涉及基地区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督促“3355”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站在服务中心、服从全局的高度,明晰责任分工,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推进基地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创新政策,健全机制。建设国家“千人计划”江宁先进基地区是全市创建国家级“紫金人才特区”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委、市人社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要为江宁先进基地区建设研究制定重点支持政策和举措,开展重大政策试点,或给予相关政策先行突破,全面推进“科技九条”政策在江宁率先落实。江宁区要在全面对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和“南京321计划”的基础上,比肩国际和国内发达地区的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优势,制定实施一系列有重大突破性的政策措施,以人才政策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市区相互衔接、配合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集成资源,共同推进。国家“千人计划”江宁先进基地区建设主要采取以区为主、市区共建的模式。全市要集成资源给予支持,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帮助江宁区协调推动基地区建设。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江宁先进基地区建设科技专项,重点支持江宁“千人计划”专家等领军型人才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江宁区设立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和签证、社保医疗、子女入学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进一步加大对江宁科技金融政策、金融牌照和创投引导基金等资源倾斜力度。赋予南京(江宁)“千人计划”专家创业园、中国(汤山)“千人计划”专家交流活动中心规划建设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在用地指标、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将其打造成为南京地区集聚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的特别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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