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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环境隐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全面排查沿江化工生产企业
  硬件设施:1.排污口、雨排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情况,排污口标志及封堵点标志设置情况,排污口、雨排口闸阀性能;2.事故应急池(或事故罐)设置、容积及按要求空置情况;3.事故泵安装情况及性能;4.根据生产工艺配置的应急物资种类及储量;5.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环节相应的围堰或污水收集设施情况。
  制度落实:1.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包括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主要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及时修订情况;2.预案执行情况,包括应急人员配备、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预案演练情况,以及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总结评估。
  (二)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及仓储设施
  硬件设施:1.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与作业品种、作业条件匹配情况;2.作业软管及货物管系性能、定期检查情况、应急切断装置配置情况、软连接超压、爆裂、泄漏报警及应急处置设施配置情况;3.应急物资(围油栏、中和剂、絮凝剂、吸附剂、小艇等)储备情况;4.应急状态下工艺处理应急阀门及标志设置情况。
  制度落实:1.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包括港口码头环境风险评估、主要污染物种类、污染途径,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及时修订情况;2.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包括应急人员配备、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预案演练情况,以及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总结评估;3.《船/岸安全检查表》落实情况。
  (三)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
  硬件设施:1.船舶安全状况,货物装卸作业泵浦、阀门、管道情况;2.残油、货物残液、洗舱水、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收集设施配置情况及污染处置情况;3.水、陆接收处置船舶污水设施情况,与作业船只排污匹配度。
  制度落实:1.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2.船员安全防污染操作性技能及值班情况;3.《船/岸安全检查表》落实情况;4.船舶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情况。
  (四)认真梳理环境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情况
  硬件设施:1.沿江取水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确界立标情况;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原水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情况;3.码头、仓储和重点化工企业环境风险监控预警设施建设情况。4.饮用水源地、供水企业应急处理设备配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第二水源、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情况;城市供水企业实验室能力建设情况。
  制度落实:1.饮用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包括水源地风险评估、供水企业制水工艺及应急设施评估、风险源数据库建设,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及时修订情况; 2.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包括应急人员配备、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预案演练情况,以及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总结评估;3.部门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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