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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食药监稽〔2012〕7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四川省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全国、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与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重点解决好当前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监管、依法整治。着力解决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使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不断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职责分工

  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及稽查总队负责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当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省局。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1.范围: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4类功能的易违法添加的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管理薄弱企业、委托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整治产品生产经营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或禁用物质、擅自改变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假冒产品批准文号等行为。具体有:保健食品原辅料控制情况,原辅料购入、使用情况;保健食品生产全过程;保健食品检验控制设备状况、检验能力;保健食品委托加工行为是否符合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的合法性。

  有效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以及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合法性情况,认真检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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