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四、申报材料
在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单位须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55.30:8000。完成在线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一)《深圳市新材料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七份,胶装成册),其中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应包括以下附件(胶装成册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装订,含有原件的请在封面标明“原件”字样):
1.项目单位注册文件;
2.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批准文件;
3.近期(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
4.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
5.项目单位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已获批通过的质量认证或者许可认证材料;
7.专职技术服务人员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请提供租赁证明;
9.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10.《深圳市新材料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11.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概述
介绍本项目的意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包括产业发展存在的共性问题,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实施目标)。
(二)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与市场情况说明
介绍产业相关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国内外发展状况、深圳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新材料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及政策需求等。
(三)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技术研发平台、信息平台、认证平台、试验检测平台、国际孵化等。
(四)项目单位概况
介绍项目单位的性质、财务状况、运营情况、技术优势、在本项目相关领域已有工作基础和取得成果,近年来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情况,项目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等。
(五)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