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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经信工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健全组织,扩大覆盖。5月上旬前,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对应建未建基层党组织的,采取各种形式尽快组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对个别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着力解决管理缺位、虚化、脱档等问题,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3、整改提高,晋位升级。5月底前,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4、学习先进,创先争优。6月底前,市委经信工委将对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环境,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2、加强分类指导。市委经信工委对工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总体指导;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对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指导,并定期向经信工委汇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3、抓好典型宣传。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平台,大力宣传本单位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做法,为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市委经信工委适时召开工委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经验交流会。

  4、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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