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经信工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经信工发[2012]7号)
各行业协会党总支、中小企业局、经济合作局党总支,中央、省属驻淄各有关单位党委(支部),市属各有关企业党委,各直属单位党支部(总支):
现将《市委经信工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淄博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7日
市委经信工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对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和省市精神要求,现就在市委经信工委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抓落实,就是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已有成功经验全面推广。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