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工商局、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10.大力开展单位卫生专项整治。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整治室内外卫生,达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化美化亮化、管理规范,所属的基层单位50%以上达到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涉创单位、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三)开展七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舆论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办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题专栏;发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手册、折页、传单、倡议书,绘制文化墙,利用宣传长廊、健康知识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强对市民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在城市出入口、市区主要街道、商业区设立公益广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沿街单位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和健康知识;加强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继续办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信息网,解决市民卫生投诉,加强与市民沟通互动和联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卫办、涉创单位。
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平台,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预防控制重大重点疾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实施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编印发放《创建卫生城你我共参与》宣传折页、健康教育读本及传染病、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册。单位、街道和社区设立固定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定期刊登健康教育知识。组织讲师团、医疗卫生专家开展健康讲座与咨询,中小学校开好健康教育课,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和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市创卫办、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涉创单位。
3.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迎全运、爱家乡、建本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清洁月,组织动员各方力量,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市创卫办、涉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