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9.实施市区绿化美化工程。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建设,增加城区绿地面积,增设雕塑、园林景品,提高美化档次。城区栽植树木25万株,新建改造绿地30万平方米,人均增加绿地面积0.1平方米,提高绿化覆盖率0.2个百分点。完成“五点两线”(五点是续建唐家山公园、续建青年山公园、新建城中山游园、新建鲍家游园、改造真武山公园;两线是太子河沿线、峪明路至卧龙沿线)20处景观带建设,开展立体绿化、摆花设景工程。加强公园游园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10.实施市区夜间亮化工程。加强城市亮化工作,新增楼体亮化20栋,完成已亮化楼体的改造。以城市景区、市区主要道路亮化为重点,以道路两侧标志性建筑亮化为烘托,以户外广告、景观绿化、公交站亭、街(路)名牌等亮化为点缀,形成多层次、立体化、体现现代城市气息的灯饰化景观。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十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1.大力开展居民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违章饲养和小开荒等,清除垃圾杂物、石堆、砖堆、土堆,落实城市禁止饲养家畜家禽规定,集中清理违规饲养,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以区为单位,80%以上社区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全覆盖,保洁到位,村容整洁,道路硬化平整。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公安局。
2.大力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与省“四化”竞赛、市“五化”综合整治相结合,整治集贸市场及商业区周边、主次干路、街巷路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治理沿街商家单位室外广播叫卖、噪声扰民。加强候车站点、报刊亭、电话亭、邮信箱筒、路标路牌等公共设施的整治管理,清理乱贴乱画。开展建筑立面和管线整治,清除破损的广告牌匾、墙面、台阶和乱拉的管线;加强建筑生活垃圾清运,杜绝抛、撒、滴、漏,改善城市立体空间容貌。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3.大力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整治机动车乱停车、乱鸣笛、违章行驶;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等运营车辆管理;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建设城市文明窗口;着力解决主要路口、学校、商业区及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加强停车场建设,增加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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