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研究制订供应政策,指挥调运商品,联系国家、省有关部门及外省市组织调运应急生活必需品货源,指导县(区)相关市场应急供应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3.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服务业委主任兼任。办公室职责:
(1)组织实施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预案,沟通联系有关部门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
(2)收集、整理有关信息,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服务。
(3)执行动用市级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投放市场的指令。
(4)评估、预测本市市场波动情况。
(5)统筹安排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调度,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保障人民生活的工作。
3.4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加强舆论监督,运用舆论手段引导市民购买行为。
(2)市服务业委负责本预案的具体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及应急意见,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3)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实施应急供应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监督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
(4)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制定生活必需品有关救灾应急物资生产计划。
(5)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处理应急事件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组织和综合运输。
(6)市农委负责协调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基地,保证全市主要农产品需求,在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会同有关部门限制畜禽及其产品和蔬菜外流。
(7)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统筹协调提供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仓储(冷藏)及各式为仓储服务的货运车辆停车用地,为建立应急商品调运“绿色通道”创造条件。
(8)市交通局负责建立应急商品调运 “绿色通道”,加强运力组织协调,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公路运输。
(9)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违法经营者。
(10)市物价局负责对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提出价格预警和应急意见,组织实施各项价格应急措施,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