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整体优势。
(3)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生趋势,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高效、稳妥地开展工作。
(4)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2 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市场异常波动指因自然灾害或社会因素等原因引起某种或几种生活必需品出现群众抢购、库存严重不足、商品脱销、价格突涨、影响社会稳定的异常情况。按照市场异常波动事件的影响程度,划分为三个级别:
(1)Ⅲ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我市影响范围较小,周边地区亦受到影响,市场部分生活必需品供应、物价出现波动征兆。
(2)Ⅱ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并造成了较大影响,市场生活必需品需求大幅度增加,一周内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以上。
(3)Ⅰ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我市整个地区出现,来势迅猛,强度大,对整个市场造成严重影响,大部分生活必需品出现供给危机,价格上涨100%或几倍以上。
上述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不包括时令蔬菜、水果等因季节、气候变化引起的规律性正常波动。
3 应急供应组织
3.1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
成立本溪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供应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服务业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服务业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外经贸局和各县(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等组成。
3.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调控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3)指挥调运储备商品。
(4)监督检查市场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