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G204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苏政复〔2012〕22号)
南通、盐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在新204国道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通政请〔2009〕52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204国道设置收费站点的请示》(盐政发〔2010〕77号)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在204国道和242省道连云港段分别设置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请示》(连政发〔2010〕6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G204一级公路连云港与山东交界处设置柘汪收费站、在海安与东台交界处设置海安收费站。
二、具体收费时间、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等由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海安收费站南通市、盐城市收入分成比例由省交通运输厅与你们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