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的通知
(淄经信技函字[2012]8号)
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转发国家工信部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的通知》(鲁经信技函字[2012]004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推荐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参评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利条件
1.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推荐要求
请各区县、有关企业根据《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18号)精神,按申报条件和奖项要求推荐报送1-2项申报项目。市经信委将在推荐项目中择优向省经信委推荐。凡已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上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申报书内容详见《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申报书应装订成册;
2.申报书、附件及项目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刻录1张光盘;
3.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便于携带)、图片或照片(或装订入册)等。
四、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2年3月5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科技科。
《
关于评选第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请直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tz/pingxuan/)查询下载。
市经信委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318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