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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节能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节能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节能资字〔2012〕7号)


各市经信委(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节能办,省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省节能奖推荐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鲁政办发〔2006〕116号)、《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鲁政办发〔2011〕55号)、《山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发〔2011〕4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1年度省节能奖包括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4个奖项。评选范围、条件和表彰奖励方式按鲁政办发〔2006〕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申报表彰奖励需填报表彰奖励申报表,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并提供设区市政府或省直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报告。

  (一)申报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需要的材料有:《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申报表》或《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申报表》、典型材料、节能指标数据来源、计算依据、计算过程等的说明,节能目标责任书复印件,2011年度能源审计报告。

  (二)申报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和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需要的材料有:《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申报表》或《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申报表》、成果介绍、技术或产品的鉴定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产品许可证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节能效果评价分析报告。

  (三)申报材料中的典型事迹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及取得的节能成效或技术成果的节能原理及推广应用效果,要求文字精炼,内容具体,数据详实,事迹突出,字数不超过1000字。申报表和典型事迹中的数据以2011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四)推荐单位要按照“省节能奖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写项目内容,完成网上申报。同时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申报表和其它相关材料,以申报表做封面,用A4纸打印并整齐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12年3月26日前报送省节能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从山东经信网(http://www.sdeic.gov.cn)下载,在表中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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