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网上报送技术创新快报的通知
(淄经信技函字[2012]3号)
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市属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做好技术创新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1、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网上报送要求
1、网上报送。请各区县通知所属企业于2012年2月25日前,登陆山东经信网科技处(http://www.sdeic.gov.cn/jcz)首页,点击《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快报管理系统》(页面右侧底部)填报2011年全年数据;或登录淄博市经信委科技科网站(http://www.zbeic.gov.cn/col/col2526)首页,点击浮动窗口中的《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快报管理系统》填报2011年全年数据。同时,各有关企业要对2011年的技术创新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不少于1500字),并将总结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cxxs@ctisd.com和zbjscx@126.com。
同时建有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请分别按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两个类型,在网上填报快报表,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报送一份。
2、新中心注册。2011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所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登陆网址先注册,经市和区(县)主管部门注册审核确认后,方可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