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有关情况的通知
(川环办函[2012]67号)
各设区的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十二条第二款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公告》的有关要求,各大、中城市每年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发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现请你局组织发布201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并将信息发布情况汇总后,于2012年5月11日前把纸质文件报送我厅,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省环保厅固废中心 林正然
联系电话:028-86198698(兼传真)
电子邮箱:scgfzx@163.com
附件:2011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内容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2011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内容
一、综述
本市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体制及监督管理情况。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1、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
2、本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为前5位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其有关信息;
3、本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居前5位企业的名称及其所产生工业废物的种类及有关信息。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 单位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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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量
|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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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量
|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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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量
|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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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量
|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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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量
|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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