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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2012年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立项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2012年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立项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2011年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项目申报征集情况及2012年市财政科技经费安排,经专家评审,现确定2012年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立项支持34个项目,立项结果已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公布。请立项项目负责人于4月12日17:00前在网上申报受理系统中填写并提交合同书,请各组织单位于4月17日17:00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的审核提交。合同填写注意事项请见附件。逾期未提交合同书的视为放弃立项。

  组织单位推荐提交的合同书,需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方能生成正本。请于4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根据现场考察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装订一份,连同合同书正本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全部签名盖章,送至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合同书填写注意事项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合同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在网上系统填写合同书时,合同书部分内容已经从申报书提取和生成,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合同,通过操作列的"修改"链接可以完成对合同书的修改。请注意工程中心的名称要按现场考察专家议定的新名称填写。

  二、市财政经费对各项目的支持情况已在系统中显示,项目申报人不需填写或修改。经费预算请按照市财政支持经费支持情况重新填写。如市财政资助经费额度与原申请经费额度不一致,建议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或对项目总体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进行适当调整和细化,调整内容取得市科信局主管处室认可后方可签订合同书。

  三、合同考核指标应以量化指标为主,且设置合理,主要包括:

  1、工程中心软硬件的建设目标(研发大楼及实验室等场地建设,设备、软件等);

  2、工程中心组建期内拟突破的技术难题,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3、工程中心组建期内拟承担多少项省、市和国家级研究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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