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填报2012年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1年4月12日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网上发布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穗科信字[2011]58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根据市财政科技经费安排,结合我局中心工作,现确定2012年应用基础研究专项立项支持128个项目,立项结果已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公布。请立项项目负责人于4月6日17:00前在网上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中填写并提交合同书,请各组织单位于4月11日17:00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的审核提交。合同填写注意事项请见附件。逾期未提交合同书的视为放弃立项。
组织单位推荐提交的合同书,需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方能生成正本。请于4月17日前将合同书正本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全部签名盖章,并送至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发展规划处:贺璐璐;电话:8312472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412房。
特此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专项合同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在网上系统填写合同书时,合同书部分内容已经从申报书提取和生成,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合同,通过操作列的"修改"链接可以完成对合同书的修改。
二、市财政经费对各项目的支持情况已在系统中显示,项目申报人不需填写或修改。经费预算请按照市财政支持经费支持情况重新填写。如市财政资助经费额度与原申请经费额度不一致,建议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或对项目总体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进行适当调整和细化,调整内容取得科信局主管处室认可后方可签订合同书。
市财政支持经费预算建议按照以下要求安排:
1、课题负责人和正式工作人员的人员费建议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0%(工资由财政拨款的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的课题负责人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提取人员费,但可作为课题外聘人员和学生劳务费。企业课题负责人和正式工作人员可提取人员费),软件领域项目人员费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