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线,即绿道,包括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系统建设。应形成独立、与车行分离、不占用现有人行道的慢行系统,在选线时要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不得长距离借道非机动车道,避免大填大挖,尽可能不砍树、不移石、不破坏原有生态和景观。选取居民愿意参加的地段,将城市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城市中心公园、中心商业区、居住社区、公共交通枢纽、大型公共建筑、幼儿园、小学等公众活动节点和旅游节点有机串联,构成连续、安全、舒适、完整的慢行交通网络。各地慢线(绿道)系统建设前,要组织开展绿道规划编制工作。福州、厦门、泉州建成15公里以上的绿色步行道和自行车休闲观光道,其余设区市建成6公里以上的绿色步行道和自行车休闲观光道,其他县市建成3公里以上的绿色步行道和自行车休闲观光道。慢线建设应围绕形成景观丰富,便捷舒适,成环成网的原则规划和构建“五大系统”:
1.慢行道系统:慢行道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和混合慢行道,其宽度、坡度等应满足舒适性和无障碍要求且尽可能成环成网。依据慢行道的功能和类型,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鼓励因地制宜地使用本地材料、环保生态自然材料铺装慢行道路面,尽量降低成本。铺装材料的材质和颜色要求与慢行道及其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铺装形式宜体现柔性、舒适、韵律,并能代表当地特色或文化特征。
2.绿化带系统:绿道沿线应尽可能做到有景可观,有地可憩,步移景异,避免单调平淡。做好沿线绿化花化彩化及景观小品布置,采取乔、灌、花、草等各类植物丰富层次。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当地特色、四季常绿的种类,且优先选用市树市花。
3.交通衔接系统:应结合绿道出入口、休憩点设置公共停车场,满足机动车、自行车、残疾人停车等停放需求,考虑为交通换乘和游客停留留出空地。绿道出入口、休憩点等人流的集散点应配置相应出租车停靠点和公交停靠站。统筹布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提供自行车租赁、停车等服务。
4.服务设施系统:应结合慢行道出入口、休憩点设置管理设施、游憩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
管理设施包括管理中心、服务中心等。管理中心统一对慢行道的服务系统进行管理和调控,包括行政管理、治安管理、防火救灾指挥、医疗急救指挥、环卫保洁指挥等功能。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宜配套相关商业服务设施。
慢行道两侧的休憩点应结合较好的景观点采用港湾式布局。休憩点包括休息亭、长椅、石凳等设施,可结合设置健身游乐设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