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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指导意见
(闽政文〔2012〕10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各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试点要求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和“尽快改变城乡环境和面貌”要求,结合城乡绿道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新农村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抓好“点”、“线”、“面”三个层次的攻坚突破,2012年开展试点,2013年全面铺开,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点”就是抓好城乡社区的规划、整治和建设,打造完整社区;“线”包括快线和慢线,快线就是抓好高速公路、过境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的绿化和整治,慢线就是抓好自行车和步行道系统的建设,打造人居环境走廊;“面”就是加强各地的小流域治理,打造青山绿水的田园风光。

  (二)试点要求

  2012年试点工作要求:1.每个设区市抓两个以上城市社区和一个以上农村社区,每个县抓一个城市社区和两个农村社区;2.每个设区市抓一条高速公路和一条铁路、每个县抓一条过境公路的绿化和整治,每个设区市加快形成市区慢线环网、每个县抓一条慢线;3.鼓励每个设区市结合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抓好一个小流域治理。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选点,统筹协调。既要坚持以市、县为主体进行建设,又要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做好“点、线、面”试点项目选择。项目选点宜相对集中,尽可能利用现有设施并连成一体,以凸显整治效果。

  (二)规划先行,典型示范。认真组织编制相关规划,严格按规划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要选择基础条件好、组织实施有力、群众积极性高、特色鲜明的地区开展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鉴于我省地域差异较大,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各显其能,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模式和选择突破口来推进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禀赋,发挥自然人文资源优势,突出整治项目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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