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基础设施。
1.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2.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3.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管网。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小区,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有条件的小区应铺设天然气管道。
4.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邮政、广电、燃气、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要做到杆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5.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库(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6.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箱),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二)修缮改造房屋。
7.整修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改造成斜坡屋面。
8.整治外观。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9.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
10.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或楼栋可进行外墙和屋面保温改造。
(三)提升环境质量。
11.整治绿化。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
1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
13.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四)完善公建配套。
14.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15.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16.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小区,50%以上业主同意的,经规划部门审批,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按照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条件不具备的小区,采取在小区内(或附近)置换、回购房屋等多种方式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新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辖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报告或房屋购置合同到房产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产权属辖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有。经确权后的物业管理用房专项用于小区开展物业管理需要的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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