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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合肥市环巢湖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合肥市环巢湖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合政办〔20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农委制定的《合肥市环巢湖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合肥市环巢湖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农委)

  一、规划背景

  巢湖是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2011年7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原巢湖市居巢区、庐江县划归合肥市管辖,将巢湖及其主要流域集中于合肥市,巢湖成了合肥市独特的自然资源。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要求,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加快环湖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大水面优势,重点发展环湖生态农业。为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环巢湖区域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特制定本规划。

  环巢湖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是合肥市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重要基础,是改善生态环境、满足社会消费需求、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通过制定和实施环巢湖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明确环巢湖生态农业建设和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切实提高环巢湖区域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充分展示生态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等多重内涵,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本规划范围涵盖环巢湖周边的27个乡镇(街道)、416个村,并辐射拓展到巢湖主要流域重点圩区。本规划分湖体控制区、高效集约发展区和七河流域区三大功能区。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合肥市现代农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皖发〔2012〕1号)、中共安徽省委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和中共合肥市委第十次党代会报告等。

  二、基本概况

  (一)区域概况。

  巢湖位于安徽省中部,江淮之间,长江流域中下游,东经117°16′54"-117°51′46",北纬31°43′28"-31°25′18",通过裕溪河通达长江。巢湖濒临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和包河区三县一市一区。湖区正常水面近800平方公里,环巢湖周边岸线长180多公里。区域有33条河流,主要支流杭埠河、南淝河、派河、兆河、十五里河、塘西河、白石天河、双桥河、柘皋河等呈放射状注入巢湖。

  规划区共有27个乡镇(街道),其中:沿湖岸线乡镇(街道)17个,沿河圩区乡镇(街道)10个。具体分布为,巢湖市:中庙街道、黄麓镇、烔炀镇、中垾镇、夏阁镇、卧牛山街道、天河街道、散兵镇、槐林镇、银屏镇、坝镇;庐江县:盛桥镇、白湖镇、庐城镇、白山镇、同大镇、郭河镇;肥西县:三河镇、丰乐镇、花岗镇、严店乡、柿树岗乡;包河区:大圩镇、烟墩街道、义城街道;肥东县:长临河镇、撮镇镇。规划区国土面积473万亩,其中:山地90万亩、丘陵186万亩、平原186万亩。现有耕地面积181万亩,其中:岗区63万亩,圩畈区118万亩。

  规划区呈蝶形盆地。自西向东:西部较为平坦,中部岗冲交错,东部山岭叠荡。规划区湖光山色交相辉映,岗冲交错,起伏显著,圩畈众多,塘坎密集,星罗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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