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排水设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政办〔2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自2010年10月我市开展完善排水设施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全力推进,截止2011年底,全市排水设施中4003处问题得到了整改,雨污分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河湖水质日趋好转,减排能力显著增强,排水行为逐步规范,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进一步完善排水设施,加强排水设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区、滨湖新区(以下简称各辖区)全面梳理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现状,自2012年起,采用网格化模式,用3年的时间,完成雨污分流整改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二、工作要求
各辖区要严格按照“网格划分”、“网格普查”、“网格整改”、“网格验收”、“网格管理”的流程推进排水设施网格化管理工作,保证普查一片,整改一片,验收一片,管理一片。
(一)网格划分。以主要排水单位为中心,以相对独立排水系统和道路、河流等现状分界线为边界,将辖区内的排水设施划分为若干网格。网格的划分应有利于普查、整改、管理。
(二)网格普查。对网格内的排水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排查排水设施雨污分流存在的问题、设施及养护管理等情况,并将普查结果登记建档。2012年6月底前,各辖区完成网格普查工作,并将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联系人:方渝,电话:2645179)
(三)网格整改。针对网格普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012年底前各开发区,政务区、滨湖新区完成网格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完成30%网格整改工作。
2013年底前各区完成网格整改工作,各县(市)完成70%网格整改工作。
2014年6月底前各县(市)完成网格整改工作。
(四)网格验收。各辖区要成立验收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网格整改的考核验收工作。验收小组成员由本行业技术及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排水户代表及群众代表参加。网格验收达标后,按要求将验收资料存档,以备市完善排水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