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2〕13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局属各学校和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2012年控制吸烟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爱卫〔2012〕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12年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2年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2012年控制吸烟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爱卫〔2012〕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年度控制吸烟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送〈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实施<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整改措施的报告》精神,将控烟工作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设健康广州等工作紧密相结合,通过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和无烟单位创建等,确保到2012年底新增符合无烟单位要求的学校数不低于30%,使全体师生对烟草危害健康的意识明显提高、自觉抵制烟草危害行为明显增强,更好地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控烟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广州市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结合“广州市健康城市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单位创建内容与标准、申报考核时间和工作程序可按照市爱卫会《关于印发创建广州市无烟单位活动方案的通知》(穗爱卫〔2011〕3号)文件执行。2012年,全市学校新增无烟单位创建达标率不低于30%,全市必须完成无烟单位创建的学校数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