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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2〕13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局属各学校和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2012年控制吸烟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爱卫〔2012〕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12年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2年广州市学校控烟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2012年控制吸烟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爱卫〔2012〕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年度控制吸烟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送〈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实施<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整改措施的报告》精神,将控烟工作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设健康广州等工作紧密相结合,通过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和无烟单位创建等,确保到2012年底新增符合无烟单位要求的学校数不低于30%,使全体师生对烟草危害健康的意识明显提高、自觉抵制烟草危害行为明显增强,更好地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控烟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广州市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结合“广州市健康城市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单位创建内容与标准、申报考核时间和工作程序可按照市爱卫会《关于印发创建广州市无烟单位活动方案的通知》(穗爱卫〔2011〕3号)文件执行。2012年,全市学校新增无烟单位创建达标率不低于30%,全市必须完成无烟单位创建的学校数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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