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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手抄报、班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小手拉大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挂条副、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与学生年龄特点符合的健康教育活动,掀起创建高潮。

  (三)受理投诉,及时处理。

  根据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广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制度的通知》(穗创卫〔2012〕12号)要求,完善投诉受理工作机制,落实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受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涉及事项的投诉、市民对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和迎复审工作的建议和市民对迎复审工作的监督等。按要求做好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

  (四)抓住重点,强化督导。

  各区教育局要针对创建工作的重点,进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解决。各单位也要加强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解决整改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爱卫会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

  附件:

  1. 关于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资料建档工作的通知(穗爱卫办〔2011〕40号)(略)

  2. 学校健康教育资料建档内容

  3.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2
  学校健康教育资料建档内容

  1.学校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必须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

  2.健康教育专(兼)职老师人员名单

  3.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4.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等资料

  5.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等资料

  6.健康教育宣传栏个数,出版记录和底稿或照片

  7.健康教育任课老师培训情况

  8.健康教育教具一览表

  9.健康教育教材

  10.健康教育教案

  11.健康教育课程安排表

  1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照片(会议、培训、健康教育课、文体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

  13.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情况资料

  14.健康教育知识、行为、基本技能考核情况资料

  15.中、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含防治工作措施和计划、总结,每年学生体检情况综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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