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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1. 落实学校清扫保洁制度,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大扫除,确保学校环境卫生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2.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承包病媒生物防制的消杀公司有相关资质,有除四害消杀记录和用药记录。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

  四、档案整理归档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爱国卫生资料管理,实行分类归档立卷,主要包括学校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传染病防控工作、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各类资料要真实可信,充分反映近三年(2009-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具体资料整理和装订要求按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资料建档工作的通知》(穗爱卫办〔2011〕40号)执行。

  五、工作安排

  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各单位要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纳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参与意识,全面启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5月)。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工作要求,将目标任务在细化,将责任落实到人,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达标,顺利通过省级复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1年6-7月)。

  围绕省级复审工作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研究解决对策,督促限期整改,解决存在问题。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8-11月)。

  对已达标的项目,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对长期存在、易出现反复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复审。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迎接复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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