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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


  七、2012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给予200-1200元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由当地政府给予不低于人均300元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等。)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地产品。鼓励购买省产汽车、农机设备、重大装备等产品,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管局、省农委等。)

  九、在省内外和境外开展省产品促销活动,组织参加各类产销对接会,搭建销售平台,扩大产品销售。(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等。)

  十、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

  十一、加强煤电油气运调度,建立煤电供需奖惩制度,落实省内煤电供需合同,确保不出现无计划拉闸限电,确保重要物资及时供应。(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等。)

  十二、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和装备制造、材料和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打造若干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5000亿元级以上大产业。在不改变现有管理权限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统筹利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技改等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

  十三、在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省里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年度供地计划时,对主导产业发展用地给予优先保障,对符合单独选址用地条件的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等。)

  十四、按照转型发展的要求,重点围绕主导产业,抓紧谋划一批新的重大项目,2012年全省新增“861”项目储备规模52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在建续建项目。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对接,争取更多支持。完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确保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300个,年度投资2000亿元以上。各地要优化投资结构,谋划和推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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