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第二中学、广大附中、华侨中学、协和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基函〔2012〕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继续与原结对的县(区)、学校按照要求推进“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
二、目前我市参与“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中,对外市进行帮扶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已达100所,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若需增加或调整对外市帮扶的学校名单,须报经我局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