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推荐人员参加2012年香港大学1年制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学习的通知

  四、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请

  有意修读香港大学MPH并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参加香港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学习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卫生局机关公务员申请还需填报《广州市卫生局机关参加后续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申请表》(附件2)。

  (二)单位推荐

  1.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按照上述有关条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有关资格要求。同时确保经考核合格人员能按计划参加学习,并提供经费资助,对不能确保派出或不提供经费资助的,不得推荐。

  2.局机关公务员需由所在处室领导签署意见、组织人事处审核、所在处室分管局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批。

  3.区(县级市)卫生局及其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需经过区、县级市卫生局审核同意。

  4.报考人员所在区(县级市)卫生局或局属各单位必须填写《推荐参加香港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学习人员汇总表》(附件3)。

  五、考核录取

  (一)资格审查

  由市卫生局科教处会同局组织人事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必须参加由香港大学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全部采用英语进行。笔试内容以BMJ(英国医学杂志)、Lancet(柳叶刀)、JAMA(美国医学会杂志)和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等期刊中有关公共卫生、流行病学和临床随机试验方面的文章和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参加考试人员可自行查阅参考。

  (三)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和香港大学录取意见,确定拟录取和资助人员,报市卫生局办公会议审定。被录取的人员在参加学习之前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单位和个人的相关权益和责任。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4月6日(星期五),以收到纸质版材料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考试时间: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5:00进行笔试,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11楼会议室(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