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关于推荐人员参加2012年香港大学1年制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学习的通知
(穗卫科〔2012〕12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我局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派优秀青年骨干修读香港大学1年制公共卫生硕士学位(以下简称MPH)。2012年我局将继续通过考试,择优选派优秀青年骨干修读香港大学MPH。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全脱产到香港大学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预计时间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
二、 培养经费和资助人数
根据香港大学2012年MPH招生简章,每位学员学习费用约需16.5万港元,包括学费13.5万港元和学员在香港学习期间住宿、生活等费用约3万港元。学习费用分别由市卫生局、学员所在单位和学员个人按照50%、25%和25%的比例承担,即市卫生局资助8.25万港元、学员所在单位资助4.125万港元、学员个人承担4.125万港元。市卫生局机关干部被录取参加学习的,其中单位资助部分由我局一并承担。
我局按照香港大学组织的英语测试成绩拟资助前3-5名人员。通过了香港大学组织的英语测试而未能获得我局资助的人员,可以采取派员单位资助和个人承担等方式参加学习。
三、报名资格
(一)培养对象仅限于广州市卫生局及其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区(县级市)卫生局及其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在岗卫生管理人员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关心、热心公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在现任职单位工作时间满5年及以上(年龄与工作时间计算至2012年8月31日)。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五)具备CET-4或出国备选人员英语考试(BFT)初级或以上证书。
(六)同等条件下获1次嘉奖以上奖励、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2次以上、担任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1年以上或市管、局管优秀科技人才优先。